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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徐州中考第一批次录取公布查询          【字体:
2007年徐州中考第一批次录取公布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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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招生办公室相关人员详解录取政策

  普通高中根据招生计划按1:1划线并投档

  中国徐州网-彭城晚报讯 (记者 李小委) 备受家长和考生关注的中考成绩5日已经揭晓。记者昨从市招生办获悉,各批次分数线在近几天内对外公布,第一批次录取工作将于7月12日正式启动。市招生办公室的相关人员对今年的中考录取进行了详细解释。

  划线原则

  (1)普通高中。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按1:1划线并投档。跨省和面向全市的招生,由市招办统一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组织集中录取;其它普通高中的录取分数线和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各地招办分别划定并组织录取。

  (2)高等师范学校(含非师范类)、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含五年制技师)和普通中专校。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按1:1.2划线并按1:1投档。

  (3)技工学校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按1:1划线投档。

  (4)职业中专(含成人中专)和职业高中。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按1:1划线并投档。

  (5)省农林厅所属8所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省文化厅所属8所艺术学校、南京体育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南京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和省艺术中专校的艺术表演专业提前单独录取。

  录取办法

  1、自主招生的录取办法。(1)民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计划从该校招生计划中拨出,由招生学校向所属招办提供具有本校志愿、尚未被前一批次学校录取、学业考试成绩达到本地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

分数线的考生名单,经属地招办审核后,按1:1的比例在该招生学校同批次录取。

  (2)五年制高职(不含高等师范学校师范类)、五年制技师和省部属普通中专学校,可在我市10%的扩招计划作为补录阶段的自主招生,由招生学校向市招办提供具有该校志愿、尚未被其它学校录取、符合补录最低控制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名单,经市招办审核后录取。

  (3)职业中专(含成人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在集中录取现场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可在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集中录取结束后,自行组织生源或根据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考生信息进行自主招生和注册入学,并在市招办规定的时间内到属地招办提取有关考生档案、办理有关补录和备案手续,到有关市、县(市)、区教育局职社处(科、股)办理新生学籍(技工学校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新生学籍)。

  2、普通高中艺术、体育特长生的招生计划从该校总计划中拨出,列在该招生学校同批次单独录取。由招生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向属地招办提供具有该校志愿、专业加试合格、学业考试成绩达到本地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名单,经审核后录取。其中,初中阶段获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或属于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由招生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报属地招办审核批准后,可适当突破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

  3、公办普通高中先录取并轨生,再录取择校生。热点普通高中先录取并轨生,再录取指标生(含择校生),同一招生学校的择校生在该校已录取的指标生中按比例和考生成绩由低分到高分排序产生。热点普通高中指标生录取分数线控制在招生学校并轨生录取分数线下30分以内。若在此控制分数线内未完成指标生计划,则收回指标,用于在有该招生学校“择校”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直至用完指标生计划为止。考生填报指标生志愿未被录取,仍可参加后续志愿录取。

  4、普通高中学校在集中录取结束后,持经招生主管部门审批的《2007年普通高中学校统一招生录取名册》到属地教育局基教处(科)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5、在普通高中集中录取结束后,对在本行政区域内普通高中学校间擅自流动的考生,市、县(区)招办不予办理普通高中的补录手续,同时各级教育局基教处(科)也不予办理学籍手续。

  6、继续使用全市统一的《录取通知书》,由市、县(市)、区招办和招生学校分别加盖录取专用章。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含五年制技师)、高等师范学校(含非师范类)的新生录取名册和《录取通知书》还须加盖省教育考试院的录取专用章。

  7、非师范类艺术、体育院校录取按政治、语文、数学、外语四门成绩计入录取总分。

  集中录取顺序及时间

  1、提前批次:(1)面向外省、面向全市招生的普通高中(含徐州五中向全市招收的普通高中艺术特长生)、徐州高级中学FEC班为7月9日。(2)高等师范学校(师范类专业)为7月10日-11日。7月9日前,招收艺术、体育特长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向市、县(市)、区招办书面报送招收艺、体特长生名单,逾期不报,将取消该招生学校的艺、体特长生招生计划。

  2、第一批次:(1)徐州一中、徐州三中、徐州三十六中、侯集中学、徐州高级中学为7月12日-13日。(2)徐州市第二中学、徐州市第五中学、徐州市第三十五中学、徐州矿务集团第一中学、启东中学徐州分校、撷秀中学、树人中学、昕昕中学、五年制高职学校(含五年制技师)为7月14日-16日。(3)面向本地区招生的其他普通高中学校为7月17日。

  3、第二批次:(1)中等职业教育中的文化艺术、体育类学校为7月19日。(2)普通中专、职业中专(含成人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为7月20日-21日。

  4、职业技术教育类学校:补录时间为8月20日-30日。在补录阶段,继续对外地职业技术教育类学校的招生试行远程网上录取,具体实施办法,要严格按照以上顺序进行,一律不得提前和延迟。

  录取照顾政策

  1、凡符合下列照顾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将在考生学业考试成绩总分的基础上给予照顾加分投档。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1)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凭烈士证和民政局证明)录取时照顾加20分投档。(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凭侨办、台办证明)、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凭民政局证明)、录取时照顾加10分投档。(3)少数民族考生凭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证明,录取时照顾加5分投档。

  2、三星级及以上普通高中学校在录取择校生时,驻徐部队行政正团、技术七级以上的干部子女和驻边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及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凭军区政治部证明),照顾加20分投档,技术八级干部的子女照顾加10分投档。

  3、县(市)、贾汪区的农业户籍独生子女在填报本县(市)、区普通高中的择校生或职业高中志愿时(凭户籍和由镇计生办开具并经县计生局核准的独生子女证明),录取时照顾加10分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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