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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永康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 |||||
| 2007年永康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 |||||
| 作者:2007年永… 文章来源:2007年永康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1-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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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推荐Firefox浏览器,有效阻止病毒和垃圾弹出.[正版免费下载] 2007年永康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为满足永康市各级机关补充公务员(含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人员,下同)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以及全省的统一安排, 2007年我市各级机关将考试录用部分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浙人公〔2006〕263号文件精神,2007年我市机关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34名,其中:永康市级机关招考21名;乡镇机关招考13名(其中,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选拔录用3名)。 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条件,详见附表,或于11月9日以后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浙江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gwy.zjrs.gov.cn) 金华人才网(www.jhrcsc.com) 永康人才网(www.zjykrc.com)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永康市级机关和永康市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选拔录用的职位除外)招考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 (1)2007年金华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金华户籍的社会人员(以 (2)2007年在金全日制普通高校外地生源应届本科毕业生;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含 (4)永康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历届毕业生。 2、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选拔录用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各镇、街、区行政区域内现担任村党支部(党总支、党委)书记和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和副主任职务满2周年的人员(任职时间计算到2006年12月31日止),属于组织招聘到农村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和由组织委派到农村担任上述职务的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除外。 3、公务员和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能报考。在2005年、2006年全省招考公务员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面试资格复审前,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小学教师报考公务员,本人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取得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后,在2007年暑假期间办理录用手续;委培生报考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在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 2、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学历。其中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职位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以上学历;面向村干部选拔录用乡镇公务员的,须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3、面向优秀村干部选拔录用乡镇公务员的,要求在任职期间本村没有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本人未受过任何处分。 4、报考人民警察的,要求男性身高 5、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考程序 全市均采取网络报名及缴费确认,村干部上网操作有困难的,可与组织人事部门联系,根据安排,集中上机操作。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 网址:http:// gwy.zjrs.gov.cn(省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在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不作初审。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将于 (二)资格初审 时间: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网络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时间: 已报名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网上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的可得到报名序号,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报考人员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 (四)上传照片及缴费确认 时间: 1、考生在省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http:// gwy.zjrs.gov.cn)输入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 2、考生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2004年以后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15k以内,不大于128×1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 3、工作人员对上传的照片在半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考生可上网查询审核结果; 4、上传照片审核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并在该网站查询是否成功。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凡持有中国工商银行的所有银行卡,以及加入银联的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的银行卡均可通过网银支付。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省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注意事项 1、有关报考政策、技术方面的问题可查询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2、报考人员必须在 3、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5、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考资格条件初审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6、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在上传照片审核通过后,应于 7、已缴费确认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按比例核减招考计划指标。因核减招考计划指标而取消的职位,已缴费确认人员的考试资格将自然取消,并不能改报其他招考职位,已缴费用按有关程序退回本人。 四、笔试 笔试时间: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申论》两科,满分均为100分。 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需加试《心理测评》,测评采用公安部《公安民警职业心理能力选拔题本》和标准,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参加面试。 面向优秀村干部选拔录用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农业农村工作知识》两科,满分均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考试范围以《浙江省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省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 笔试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五、面试 面试由金华市级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在面试3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向报考机关同级组织人事部门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应在该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面试前,组织人事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200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出证明)、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优秀村干部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乡镇党委推荐书》(可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六、确定入围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计划数的1:2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其中招考计划2名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入围人员参加体检和考察。 七、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由市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 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执行,报考公、检、法系统人民警察的按人事部、公安部公布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发〔2001〕74号)执行。在体检工作实施前,若国家有关部门对体检标准或程序出台新规定,则按国家规定执行。 报考公、检、法系统人民警察的,在体检后按照组织人事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体能测评。 考察工作根据《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浙人干〔1996〕95号)、《招收人民警察考核实施办法》(浙人干〔1995〕82号)、《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浙人干〔1998〕21号)有关规定执行。 八、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在入围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示(从优秀村干部选拔录用的,应同时在所在村范围内进行公示)5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并发放《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录用资格,不再递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录用手续,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政策咨询电话:0579-7101451,0579-7101355。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71-87057025。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006年11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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